退換貨政策

如收到瑕疵品、不良品需退換貨,請在收到商品起的七天鑑賞期內聯絡我們

根據消費者保護法,享有到貨後七天的猶豫期權利。商品到貨後,隔天起算七天內為退、換貨保證期,超過七天不得退、換貨。此外,注意事項如下:

  1. 七天猶豫期,非新品試用期,因此您若要百分之百退回商品款項的話,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,商品本身不接受有任何刮傷、碰撞,或明顯使用痕跡,也請勿拆開任何商品、贈品、配件的不可逆的包裝(如外封塑膠膜或貼紙)。若您已經拆開外封塑膠膜或貼紙,而商品本身無瑕疵,您仍想要退貨,將會酌收處理費用。
  2. 在七天猶豫期內,若您拆開包裝後,發現商品瑕疵,請儘速與我們聯絡,待商品退回之後,由我方判斷人為或非人為因素產生之瑕疵。若非人為因素,我們將會協助您免費退、換貨。若是人為因素造成之瑕疵,恕不接受退、換貨,或是產品本身已有人為使用造成之明顯痕跡、刮傷,恕無法全額退費,並且如果您要取回商品,將自行負擔運費。
  3. 七天猶豫期內,請妥善保存物流外箱或外包裝(非商品包裝),以及防止碰撞的包裝材料,要退回的商品請用此原外箱或外包裝,否則退回過中造成的毀損,需要另外收取相關費用。

退貨

請使用郵局掛號寄到
地址:100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2段75巷1弄16號1樓
收件人:蘋果倉庫收
電話:0935167773(此電話客服電話,請勿撥打。客服請來信。)

並請在包裹內以紙條註明下列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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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如當時為刷卡之訂單我們會直接刷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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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會使用快遞來回件
寄送新的商品,並同時取走瑕疵品

退換貨作業將會在收到商品內七個工作天完成。